一種名為“住房出租”或“以租代購”的模式在部分房地產市場悄然興起,其本質被業內專家指為變相的“首付貸”,形式更為隱蔽,風險卻居高不下。新一輪的金融監管風暴或將對此類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。
“首付貸”曾因過度加杠桿、放大金融風險,在數年前被監管部門明令禁止。新的變種模式規避了直接提供貸款的名義,轉而以“租金抵房款”、“長期租賃權轉讓”等包裝出現。通常操作是,購房者與開發商或第三方機構簽訂一份長期(如10-20年)的租賃合同,并支付一筆遠高于常規租金的“長期租金”或“權益金”,這筆資金實質上被用作購房首付款。購房者再與金融機構簽訂按揭貸款合同,完成房產的“購買”。這種模式使得購房者在實際資金不足的情況下,繞過了首付比例限制,得以“零首付”或“低首付”入市。
其隱蔽性在于,法律關系復雜,涉及租賃、委托、貸款等多重合同,表面上合規,實則將購房的金融風險前置并隱藏起來。高風險則體現在多個層面:對于購房者而言,其實際背負了“租金”和“月供”雙重債務壓力,杠桿率極高,一旦收入波動,極易引發資金鏈斷裂,面臨房財兩空的境地。對于金融機構,由于首付并非購房者自有資金,貸款的風險敞口被顯著放大,一旦房價下行或購房者違約,壞賬風險劇增。這種模式扭曲了房地產市場真實的供需關系,助長投機氛圍,干擾“房住不炒”的調控基調,可能引發局部金融風險。
監管層已密切關注此類現象。新一輪的房地產金融風險排查預計將把此類變相“首付貸”作為重點打擊對象。監管重點可能包括:嚴查資金流向,追溯“長期租金”的實際用途;規范租賃市場行為,禁止以租賃之名行銷售、融資之實;要求商業銀行嚴格審核首付款來源,確保為借款人自有資金;對違規提供資金或合作的開發商、中介及金融科技平臺進行聯合懲戒。
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,必須清醒認識到,任何繞過首付比例規定的“金融創新”都伴隨著巨大風險。購房應量力而行,依賴自身儲蓄和合法合規的金融支持。在簽訂任何長期、大額的租賃或購房合同前,務必厘清所有條款的法律實質和潛在風險,避免落入高杠桿陷阱。
變相“首付貸”借“住房出租”等外殼重現市場,其隱蔽性與高風險特性對金融穩定構成威脅。預計即將到來的嚴格監管將對此類違規操作形成有力震懾,以維護房地產市場健康秩序和金融系統安全穩定。